最常出現在伍迪艾倫電影中的兩個主題,很久以前就在他一部電影的片名顯示:《愛與死》(Love and
Death)。然而僅僅是兩個主題還無法構成一部影片,而這兩個主題也不是伍迪艾倫的專利。伍迪艾倫的特點,在於他通常以道德哲學的角度去處理問題。
我們從片中主角,也就是哲學教授的名字出發。Abe,這個名字來自Abraham(亞伯拉罕),而Abraham是來自Abram(亞伯蘭)。亞伯蘭是舊約創世紀裡的人物,他的生活本來跟別人沒有不一樣,但有一天,神要他離開原本的家鄉,到他指定的地方居住。
離開故土,走到指定的地方,背後的意義就是離開傳統以及風俗,順著神的命令、遵守他的律法。之後,神把亞伯蘭的名字改成亞伯拉罕,意思是眾族的祖先。兩件事情(離開故土、改名)合起來看,意義就在於:神要亞伯蘭離開自己祖先,之後又要讓他成為別人的祖先;神要亞伯拉罕遵守他的律法,之後這些律法就透過亞伯拉罕成為眾族的律法。但由於亞伯拉罕是祖先,因此神的律法就與祖先的律法合一。
要是有一天,人不再相信這種合一了,要怎麼辦?經過數百年或千年的時間,人認為眼下的人間律法,已經不再是一開始的神授律法;透過教會解釋的聖經,已經不再是聖經的原本意義。這時在第一次出走的啟示下,人就會再次出走,這就是宗教革命。宗教革命並不是一勞永逸的,同時也不可能僅僅與教會有關。當我們在談道德的時候,我們說的是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。但如果當我們要談道德哲學,例如實踐理性或道德推理的時候,首先碰到的就是「實然」與「應然」的問題:事情「是」怎麼樣,與「應該」怎麼樣,完全是兩回事,永遠無法從前者推導出後者。如果我們去思考這個道德哲學中這個王牌原則,或許就能發現,這正是亞伯拉罕的現代版或理性版:實然、傳統、風俗、祖先在同一邊;應然、理性、神的命令在另外一邊。
在這樣的理解下,在電影中使用Abraham的簡化名字Abe,就不能說只是隨便找一個了。因為原本的Abraham不是隨便來的,而是神所給的。把神所給的名字進一步簡化,意味著兩個步驟:第一步,沿著神的道路前進,也就是從風俗習慣的世界脫離出來,進入律法的世界;第二步,從律法再度與風俗習慣結合的世界中脫離出來(對某些人來說,這是一種墮落,別忘了尼采說的是「上帝死了」,而不是「上帝不存在」),讓自己走入新的世界。第一步複製了讓Abram成為Abraham的歷程,第二步則讓Abraham成為Abe。
在一堂哲學課裡,Abe特意引用沙特的名言:「他人即地獄」,這句話出自他的劇本《無路可出》(原名:Huis clos,意思是「門關著」,中文譯名可能是英譯本No Exit來的)。意思是只要有人看著我,我就無法自由,於是他人就成了地獄。然而我之所以不自由,不是由於別人在看,而是因為我在意別人的看法(新聞常看到一些人,因為別人多看他一眼,就動刀動槍,這些人應該找沙特當他們的代言人)。殺人對Abe來說,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他必須說服自己。並不是說服自己去殺人(這不需要理由),而是說服自己殺人是正確的(這需要理由)。之前說過,當他和女學生Jill討論的時候,援用了效益主義(殺了法官,世界會更好)與康德(法官完全是個惡人,因為他把別人僅僅當作工具)。然而這些並不能用來說服自己。因為康德與效益主義,是上帝的世俗化,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死了的上帝。而他是走出Abraham的Abe,是尼采的超人。
但如果尼采的超人是他的動力,這個動力卻不能用來說服自己。因為超人並不存在,誰要是真正以為自己是超人,就只有走向瘋狂與自我毀滅。超人不是他的目的,超人的想法使他脫離舊生活的泥沼,使他體驗到生命的歡樂,這已足夠。下一步要走的,是對這些歡樂的持續保有(不只是飲食男女,也包括重新在哲學中找到樂趣,在殺人之前,他覺得自己的哲學工作毫無意義)。另一方面,他也要活在人群中,因為與人的溝通交流也正是生命中歡樂的來源。於是他走向沙特:「他人即地獄」,並不是所有的他人都是地獄,唯有那些讓上帝死去的人才是。
在電影中,Abe最後想要遠離美國,遠離那個一直要他去自首的女學生Jill,然後和女同事去歐洲定居。而女同事也是有夫之婦,她也一直想離開丈夫,去歐洲過她的浪漫人生。唯有棄卻世俗的眼光與道德的成規,人才能脫離地獄,獲得自由,掌握生命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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